占领国与被占领土内非国家团体之间的武装冲突属于非国际性武装冲突的观点源于这样的观点:每一场国际性武装冲突都是两个对立国家之间的冲突。然而,相关问题不是国家与非国家团体之间存在何种类型的冲突,。必须注意的是,占领法不仅仅是关于两个对抗国家之间的关系,也不仅仅是一种表明占领者相对于领土国权力的临时性质的手段。占领法也是规范占领国与被占领土内人民之间可能存在的紧张关系的一种手段,也是对占领者如何对待当地居民进行约束的一种手段。占领者与当地居民之间的紧张关系很可能导致敌对行为,但当地居民选择武装起来的事实并不能使占领者摆脱其原本受到的限制。事实上,占领者 黎巴嫩数据 该加强这些限制。在这种情况下,占领法同样必要。此外,占领法认识到,非战斗人员(在国际武装冲突中使用该术语的意义)的人也可能对占领者采取敌对行动、破坏行为或其他危及占领者安全的行为。例如,《日内瓦第四公约》第 5 条涉及从事破坏行为的人,有关拘禁的规定涉及可能危及国家安全的人。同样,《第一附加议定书》第 45(3)条规定,在占领情况下参与敌对行动的人员,虽然无权获得战俘地位,但仍有权享受《日内瓦第四公约》的保护或《第一附加议定书》第 75 条规定的基本保障(属于习惯法)。
因此占领法和其他国际武装冲突规则
(包括瞄准法)规定了占领者如何应对其临时占领的外国领土上的起义。
在卢班加案中,这些问题并不特别重要,因为相关的冲突是卢班加民兵与其他武装团体之间的冲突。然而,审判分庭确实注意到,2003 年 3 月的一段时间内,乌干达部队与卢班加的团体之间发生了战斗。这引发了这样的疑问:冲突的这一部分是否应该被视为国际冲突。如果冲突是占领国与武装团体之间 WhatsApp 号码 的冲突,我上面提出的考虑将表明,冲突确实应该受国际武装冲突法的管辖。然而,这似乎只是伊图里涉及卢班加民兵的冲突的一小部分。如何才能便宜地享受卢旺达狩猎之旅?
因此,根据人权法可能被视为非法的法外处决
根据武装冲突法,却可能构成对敌方交战者 如何评估2025年电子商务企业的价值 的合法攻击。 尽管如此,这两个国际法分支之间的区别并不严格。今天,人们普遍认为,在评估军事行动的合法性时,两者都可以考虑,但这两个法律制度之间的确切关系还不够明确。例如,以色列高等法院认为(在 2006 年定点清除案中),虽然“恐怖分子”是武装冲突法允许的目标,但如果可以逮捕、审讯和审判他们,就不应该成为目标;如果有这些危害较小的手段,使用致命武力就是非法的。红十字国际委员会也持这种观点,但由于武装冲突法并不要求这样做,因此这种观点存在争议。此外,以色列高等法院和红十字国际委员会都承认,这些基于人权法的额外要求并不总是可行的,尤其是当进攻部队无法有效控制敌方武装分子所在地区时,或者当逮捕企图可能会增加参战部队或平民的风险时。值得注意的是,这种方法——在适用武装冲突法时寻求限制使用致命武力——与人权法标准并不相同;它允许在无法捕获的情况下采取射杀行动,尽管目标物体不会对生命或人身安全构成迫在眉睫的威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