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对反恐行动中使用武力的法律标准的模糊性也是其击毙本·拉登的理由之一。美国国务院法律顾问表示,其官方立场明确,坚持武装冲突法范式,即“美国正与基地组织以及塔利班及其相关部队发生武装冲突,以回应可怕的 9/11 袭击……参与武装冲突或正当自卫的国家无需向目标提供法律程序即可使用致命武力”。更具体地说,击毙本·拉登是“他是敌军头目,也是我们与基地组织武装冲突中的合法目标……根据武装冲突法和美国军事理论,如果本·拉登以他们可以安全接受的方式投降,美国军队准备抓捕他”。
尽管如此这意味着虽然曾考
虑过抓捕本·拉登,但由于突 手机号码数据 袭期间本·拉登的威胁,他的死亡是不可避免的结果。他们表示, “行动计划是为了让团队做好准备,并有办法将本·拉登拘捕” ,并且计划“是为了应对所有意外情况。如果我们有机会活捉本·拉登,如果他不构成任何威胁,参与行动的人有能力并准备好这样做”。他们还强调,“行动的唯一重点是杀死或抓捕奥萨马·本·拉登。但肯定存在抓捕意外情况,这是必须的”。
事件发生后不久 美国官员提供的其他解释
EJIL:Talk! 上发表了一篇深刻的分析,阐述了美国的立场,否认《武装冲突法》适用于该行动,并质疑该行 从高层次上讲,以下是您的S 动是否符合人权法。随着时间的推移和更多细节被揭露,显然,当美军小组在阿伯塔巴德避难所的一楼和二楼交火时(三名武装人员被杀,一名妇女受伤),本·拉登本人却呆在三楼的卧室里。他的妻子冲向第一个进入房间的队员,结果腿部中弹,但没有被打死。本·拉登随后胸部和头部中弹。本·拉登和他的妻子都手无寸铁。在 40 分钟的 WhatsApp 号码 行动中,没有美军人员受伤。考虑到这一点,目前尚不清楚据报道患有肾病的本·拉登是否对小组成员或其他人的生命构成迫在眉睫的威胁;也没有提供抵抗逮捕或试图越狱的细节,以此证明使用致命武力符合人权法。还有比例问题:袭击小组所察觉到的任何危险是否不能用危害较小的手段消除,如一位评论员所说的,比如使用泰瑟枪或催泪瓦斯,或直接向本·拉登的下身射击。这些猜测应谨慎对待,因为事实情况仍不确定。例如,据美联社报道,在本·拉登卧室的一个架子上发现了两支枪。还有报道称,袭击小组担心房子里的人穿着自杀式背心,或者房子里布满了诡雷。